关于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加强“四风”问题监督检查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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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(市、区)纪委、监察局,市(中省)直各单位纪检组(纪委、纪工委)、监察室: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防止 “四风”问题反弹,现就2016年中秋、国庆期间加强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:
一是强化自律和警示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,及早咬耳扯袖,结合当前“两学一做”教育,及时向党员干部重申相关纪律,做到提醒在前,教育在先。坚决防止麻痹大意和放任心理,从思想意识上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,严防不正之风,自觉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。
二是强化监督检查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,采取多种方式重点对违规公款收送月饼等节礼、公款吃喝、公款聚餐、滥发津补贴、奖金和实物、公款旅游、公车私用、出入私人会所、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等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检查。运用好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分类施治。对改头换面、花样翻新的变异“四风”问题要深挖细查,从重处理。国庆假期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要将检查情况报市纪委。市纪委将对各县(市、区)和市直部门进行随机抽查。
三是直查快办典型案件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群众反映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“四风”问题及时受理,快速查办,对于查证属实的案件,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,还要追究领导责任;还应按照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规定,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,还要追究监督责任。同时要对两节期间查处的“四风”问题一律通报曝光,形成震慑。
丹东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:12388
举报网址:
dandong.12388.gov.cn
中共丹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
丹东市监察局
2016年9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