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东市纪委监察局严肃纪律要求 确保市十二次党代会风清气正
丹东翻译公司推荐阅读,版权归丹东新闻网所有,转载如有侵权,请告知删除! 为确保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顺利召开,风清气正,圆满完成市委、市纪委换届各项任务,市纪委监察局根据中央“9个严禁、9个一律”等换届纪律规定,专门下发纪律要求: 一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。不得公开发表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、演说、宣言、声明等;不得妄议中央大政方针;不得丑化党和国家形象,或者诋毁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,或者歪曲党史、军史;不得在党内搞团团伙伙、结党营私、拉帮结派,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、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,捞取政治资本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。 二是严格遵守组织纪律。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,少数服从多数,个人服从组织,下级服从上级。严禁违反规定组织、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等,严禁侵犯党员的表决权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严禁以拉关系、打招呼、搞串联等各种形式拉票贿选;严禁在法律规定的投票、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,搞非组织活动,组织、怂恿、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等。 三是严格遵守廉洁纪律。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等;严禁接受可能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安排;严禁违反规定组织、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、高消费娱乐、健身等活动,或者用公款购买、赠送、发放礼品;严禁违反规定出入私人会所;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;严禁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财色交易;严禁参与赌博等活动。确保以优良作风推动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。 市纪委监察局将对上述纪律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,对违反相关纪律的,一经发现,严肃查处。对涉嫌违法犯罪的,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 丹东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:12388 举报网站:dandong.12388.gov.cn 举报信箱:中共丹东市纪委信访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