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警救援抛锚车辆
丹东翻译公司推荐阅读,版权归丹东新闻网所有,转载如有侵权,请告知删除!
7月23日7点,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民警接到报警:丹阜高速沈阳方向11公里处,一辆中型普通客车在行驶中突然熄火,请求帮助。
当时正在下雨,而且路面湿滑,车辆坏在高速公路上极易引发追尾事故。民警立即驾车赶往现场。在现场了解到,车主是东港市人,车上的十几名乘客都是亲戚,要外出旅游。车辆发生故障时,车内人员因为怕雨淋,全部坐在车内等待救援,而且车辆停在路中央,车主也并未在周围设置警示标志,情况十分危险。
民警立即让车上人员全部下车到护栏以外,并在车后放置警示标志。与此同时,打电话联系救援,将故障车辆拖到最近的五龙背高速公路出口进行修理。
民警表示,像上述驾驶人的做法是非常危险的。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时,要利用车辆行驶的惯性把车停放到右侧的应急车道,把方向盘向右侧打死,打开双闪灯并在车辆后面150米以外摆放警示标志。车上所有人员应到护栏以外等待救援。如果车辆对高速公路上设施造成了损坏,必须拨打110报警,若私自驾车驶离,就是肇事逃逸,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。
李兴松 记者 姜慕馨
随机文章
上一篇: 话剧《干字碑》在市文化宫举行首场演出
下一篇: 维和一线的“丹东女儿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