航班延误时三种情况管吃住
丹东翻译公司推荐阅读,版权归丹东新闻网所有,转载如有侵权,请告知删除!
交通部近日发布《航班正常管理规定》。根据规定,明年起,由于天气、突发事件、空中交通管制、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,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,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,费用由旅客自理。那么,是不是所有情况都需旅客自费呢?7月25日,笔者就此咨询了丹东机场。
据了解,当出现以下三种情况造成航班延误时,承运人或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向旅客提供免费食宿服务:其一、由于机务维护、航班调配、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,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;其二、国内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;其三、国内航班发生备降。
另外,当机上延误超过2个小时(包含2个小时),承运人应为机上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;机上延误超过3个小时(包含3个小时),且无明确起飞时间时,承运人应在不违反航空安全、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,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。
笔者从一些经常乘机出行的市民处了解到,大部分人都遇到过航班延误或取消的情况,大家认为,航空公司应提供相应的餐食或住宿。笔者从丹东机场获悉,当遇到航班延误等状况,不同承运人——即航空公司的解决方案也有所不同。建议市民出行前,了解所乘航班隶属航空公司的保险规定,或选择购买航班延误险。据了解,目前,丹东机场暂不出售航班延误险,市民可通过网络等其他渠道了解购买。同时,需留意查看“保险责任”和“责任免除”等相关条款,确保出行权益。 卢瑶